关于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5-14 来源:



南工人〔200798

各院、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教学名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7]8号)文件精神,就我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开展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通过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水平的管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我院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二、推荐程序

1、各单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条件通知到本单位具有教授职务的教师,并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

2、各单位于 516日上午前将下列推荐材料交人事处:

①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表(一式8份,见附件三,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②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教师职务资格证书,能反映人选学术、技术水平并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限4篇以内),以及近5年以来获得省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各1份(此材料不再退回,请提交复印件或另留原件。复印件须所在系(部)验证并加盖公章)。

3、学校评议,确定学校推荐人选(1名)并进行网上公示。

4、学院在518日前将推荐材料(含推荐人选1530分钟讲课录像)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一: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请从江苏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处下载)

附件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请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中“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栏目下载)

附件三: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请从江苏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处下载)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