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9-29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以对党和人民,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切实负担起维护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学校及本部门、单位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万无一失。
二、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节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发现的相关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三、认真抓好对学生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院系要在节前在广大学生中开展一次自我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特别是要针对新校区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黑车”出行,同时要明令禁止学生进入湖中游泳或戏水,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做好网络监控工作,密切关注网上动态,严防各种有害信息在网上的传播和扩散。同时,对节日期间中停止使用的有关场所和重要仪器设备要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部位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安全。要坚决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规范卫生操作,确保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和管理,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健全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
国庆期间内实行24小时值班,各部门、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全体值班人员切实加强责任感,严格履行职责,准时到岗。带班中层干部要认真组织签到,布置并组织做好当天值班工作。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对影响稳定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和处理,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党委办公室、分管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坚决杜绝重要信息的迟报、瞒报和漏报。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ОО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