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9年教师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09-06-18 来源:

各教育教学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教师的英语水平,增强教师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学校将定期开展英语培训,并将教师参加英语培训的情况作为学校推荐出国留学的依据之一。现将2009年教师英语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名额

拟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在岗教师。本期培训的名额为35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对象、校级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以下简称“骨干教师”)优先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按照国家(省)举办的出国留学外语考试(PETS5)的考试内容分为听、说、读、写四部分。学时数为8周,每周24学时。

三、培训时间

培训拟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时 间

内 容

第一阶段

7月6日-31日

听、说、读、写训练

第二阶段

8月24日-9月4日

听、说、读、写训练

第三阶段

12月

考前复习、考试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500元(骨干教师免)。若培训教师参加今年12月份的PETS5考试,并取得55分及以上,学校将返还培训费。培训不足经费由学校培训进修专项支出。

五、报名程序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经排序汇总后于6月25日交人事处师资科。

六、其他

1、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成绩的教师可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2、为了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和培训质量,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得自行中止培训或旷课。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3、自行中止培训者,取消参加英语培训的资格。请假超过24学时或旷课超过8学时者,取消考试资格和下一年度的英语培训资格。

4、具体安排和其他未尽事宜以开班通知为准。

人 事 处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教师英语培训班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