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03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评选范围及条件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分配给在宁部省属高校7个省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2名候选人。

2.推荐评选范围及条件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面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推荐评选工作程序

1.推荐评选工作以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成立推荐评选小组。

2.各推荐评选小组在全校范围内推荐2人作为我校推荐评选候选人。

3.各推荐评选小组将《申报表》(附件2)及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简介表(附件3)报学校人事处。

4.推荐人选经学校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教育厅。

三、时间安排

1.请各推荐评选小组于 201638前,将推荐候选人申报表及先进事迹简介表报学校人事处。

2.在递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人事处人事科邮箱。

电子邮箱:rsk@njit.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3201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简介表

人事处

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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