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6-04-29 来源: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二、严格遵守纪律。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有效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电话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五一及端午期间的相关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尽快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做到人人皆知,落到实处。

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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