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4-29 来源: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6]2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就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范围

现聘任在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管干部由省委组织部进行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资格认定,不参加此次推荐评审。

二、推荐评审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2015年底)。

(二)新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规定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进行推荐。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相关单位组织不少于7人的评议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和推荐。

(二)请各单位认真准备以下申报材料。1、《江苏省高等学校新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名册》(附件2);2、《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表》(附件3);3、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表中所有业绩成果需到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二级教授岗位人选的评议推荐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条件,重点考虑申报人员的学术成就、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对不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不得推荐。

请各单位于511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档发送至szk@njit.edu.cn

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1: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新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名册

附件3: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表

人事处

201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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