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

日期:2017-09-29 来源:

在职职工:101920日(周四-周五) 

     111617日(周四、周五) 

     1248日(周一-周五)

地点:新校区卫生所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离退休职工 :

(东校区): 1016-17日、1113日、124-5

(西校区): 1019-20日、1115日、127-8

(竹山路校区):1023日、1117日、1211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提示:

112月份报销为本年度最后一次报销,本年度的医疗费单据均需报销完毕,不得转入下一年度报销。

212月末次报销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转入下一年度首次报销时办理。

3、离退休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报销,但请在各校区规定的报销时间办理。

4、在职人员只在新校区办理。

5、独生子女的医药费报销需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2016年后出生的职工子女,如系初育,在校计生办履行相关手续后才可报销。

门诊部

财务处

201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