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在职教工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

日期:2017-05-08 来源:

各教职工:

现将2017年上半年在职教工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523日-526

622日-623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提示:

12016年末次报销至20161231日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请于今年5月份报销时办理,此后将不予报销2016年的医疗费用。

2、在职人员的医疗费用只能在新校区门诊部(209房间)报销。

3、独生子女的医药费报销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门诊部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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