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子女办理医疗保险的通知

日期:2017-04-05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职工独生子女的医疗保险即将到期,请有满14周岁—18周岁( 1999 1 1 日 —20021231日)独生子女和双胞胎子女的教职工到所在部门办理登记,机关人员到机关分工会办理登记,科技与产业处(含附属工厂、校资企业等)到科技与产业处分工会办理登记手续。双胞胎子女的教职工只能办理一个子女的医疗保险,今年新登记的双胞胎子女需将户口本复印件交到门诊部二楼计划生育办公室(205房间)。

请各部门将下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电子文档发送至mzb@njit.edu.cn,表格各栏目务必填写完整、准确!

登记截止日期:2017410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86118053

 

附件:医疗保险登记表

门诊部

2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