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工勤技能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4-01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人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我校在岗工勤人员。

二、培训安排:此次培训内容由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公需科目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物知识读本》为主要教材,专业科目为本工种应知应会和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工勤技能人员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培训且经考核合格的,将由省人社厅颁发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三、报名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通知到每一位技术工人,由技术工人本人按照规定向本单位报名,各单位将报名情况整理上报学校人事处劳资科。报名截止时间410日。

四、相关要求:1、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合理有序地安排工勤人员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培训,要保证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是参加等级晋升、岗位聘任、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选等活动的重要条件。

五、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报名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附件: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审批表

32017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

4、工勤技能岗位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

人事处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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