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2017-03-27 来源: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水平,我校将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与毕业校友联系,动员校友中的创业达人支持、参与本次竞赛。

2.各单位要做好在校学生的动员和组织工作,指导他们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科背景,积极参加本次校内选拔赛。

3.各单位要积极向学校举荐业界专家,并将专家信息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学校统筹推荐。

二、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三、参赛项目类型、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学校鼓励申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研究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可为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可为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研究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可为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推荐表及商业或项目计划书。同时需将相应的电子材料发送至xmgl@njit.edu.cn

六、报名时间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323-420日,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421日。

七、联系方法

竞赛有关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贲老师,电话:86118087

大赛QQ群号:176653204。群名:“188金宝搏-互联网+”。

八、竞赛奖励办法

竞赛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设置奖项,获奖学生由教务处颁发获奖证书,给予一定的创新学分,并择优推荐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各类项目推荐表

附件3:商业或项目计划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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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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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宣传部

201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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