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6-11-21 来源:

各教学单位、教师、同学: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6]48号)精神(附件1),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高教司自2014年起持续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合作育人项目,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立项并提供专项资金,资助高校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共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工作要求

学校一贯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产业、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适应度,坚持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应用型人才培养途径。高教司组织的相关项目为全国高校搭建了校企直接对接的平台,也是我校开展相关工作难得的重要资源。各教学单位要从学校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高度,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相关专业老师和同学及时了解申报信息,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三、项目概况

本次申报项目类型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基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参与企业41家,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对照企业发布的项目申报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积极组织师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四、申报指南

请根据《201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提供的网址(附件2),查询项目指南,认真研究拟申报项目的申报条件、建设要求、支持办法、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等(各企业接受申报的时间安排不同),积极主动的与相关企业联系,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五、申报服务

申报项目需要学校提供配合和支持的请及时联系教务处。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的也可以联系教务处申请,需要加盖教学单位公章的由教学单位落实。请老师和同学根据企业申报材料要求自行提交给相关企业,教师申报项目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jyk@njit.edu.cn;大学生申报项目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xmgl@njit.edu.cn

学校将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将获批项目纳入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和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纳入教师业绩和学分认定范围。请获批项目的立项、进展和结项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务处。本次立项项目请于20175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项目进展书面报告,以保证项目管理和成果认定。

教师申报项目联系人:郑晓川 86118029

学生申报项目联系人:贲玉红 86118087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

附件2201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教务处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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