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尝试推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6-11-11 来源: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江苏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等的文件精神,结合省级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要求及我校科研与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科技与产业处和财务处等部门研究决定,尝试在我校推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本制度拟提供一定数量的专业实践和勤工俭学的岗位,选聘一批财务相关专业的优秀在校大学生,经财务处与科技与产业处联合培训合格后上岗,为我校的科研骨干教师在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报销、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努力将科研骨干教师从繁琐的日常财务事务中解放出来,而专心从事科研工作。

学校纵横向科研骨干教师(原则上纵向在研经费20万元以上,或横向在研经费40万元以上),均可根据自愿原则,递交科研财务助理申请表,经审核合格后,由学校为其配备科研财务助理。其他有在研项目并需要提供科研财务助理服务的老师也可申请。

科研财务助理拟从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相关专业中产生,要求为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在校大学生。先由学生自愿报名、老师推荐后,由财务处与科技与产业处联合审核、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并由科技与产业处根据其服务科研骨干教师的人数、时间及服务质量给予一定的补助。

请有意向配备科研财务助理的科研骨干教师填写申请表(附件一),并于1115日(周二)前递交到行政北楼423室。咨询电话:86118847,李老师、朱老师,邮箱:zhulin@njit.edu.cn

请有意向担任科研财务助理的在校大学生填写报名表(附件二),并于1115日(周二)前递交到经管楼A313。咨询电话:861180625313,徐老师。

 

附件一:教师聘请科研财务助理申请表

附件二:科研财务助理报名表

科技与产业处

财务处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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