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08 来源:

各专业领域及相关导师: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加强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188金宝搏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南工研字〔2013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熟悉和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特点和要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愿意为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2、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过工程管理、工程设计或技术研究项目负责人;或参加过工程管理、工程设计或技术研究项目2项以上。

2)具有相当于地市级及以上单位主持鉴定的科研成果1项;或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科技奖1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

二、遴选程序

1、拟聘校外指导教师需填写《188金宝搏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交至各专业领域,由专业领域评审,报学校批准。

2、校外指导教师的聘书由学校统一发放,一般聘期为4年。

三、其他事项

1、校外指导教师的选聘直接关系到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请领域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校内导师应积极推荐企业或研究所相关技术骨干申报,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实施。

2、请于1125日前将审核后的《188金宝搏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和选聘校外指导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后统一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地点:行政北楼417室,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处邮箱:ypyb@njit.edu.cn

联系人:陶然 桂淑华 联系电话:86118089

附件1 188金宝搏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2:选聘校外指导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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