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南京市现代农业和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28 来源:

各相关单位:

2016年度南京市“现代农业”和“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申报指南及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南京市“现代农业”和“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须符合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财政资金支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一般项目”财政资金支持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本年度南京市科委技术委员会拟安排现代农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不超过35项,拟安排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不超过30项。项目须为2016年度在建或拟建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单位自筹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经费的50%。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专账管理,对于经立项的重点项目,市科委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实行专项审计制度,并委托相关监理单位开展项目监理工作。

项目申报鼓励以产学研合作形式联合申报。“现代农业”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优先考虑南京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内单位申报,优先考虑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社会事业”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第一承担单位在我市具有实施应用示范的项目。

(四)同一申报单位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两类专项之间不得兼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3年内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未如期验收、未通过验收、项目被中止的;

2、申报单位在往年承担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有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等不诚信记录的;

3、申报实施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www.njkj.gov.cn,点击“科技工作”-—“科技计划”—“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或进入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http://www.njkj.org的“科技发展计划”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需在科技与产业处在申报系统中分配账号后方可进行申报。

(三)通过主管部门初审后的项目应认真填报《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现代农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中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计划项目需填报《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机构类)》。附件材料应包括:

必须上传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当期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可选上传项:

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与具体专项指南特定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2、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许可合同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9:00至2016年10月17日(周一)17:00截止。

(二)申报材料受理。请申报人在10月18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519室),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或复印,按申报书封面、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目录、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至科技与产业处邮箱kygl@njit.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雅囡

联系电话:86118980

附件:1.2016年度南京市现代农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度南京市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与产业处

2016年9月28日

附件.rar (22.6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