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届“挑战杯”竞赛作品江苏省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3-26 来源:


各团市委、高校团委,各在苏军事院校政治部组织部:
   “挑战杯”竞赛选拔参赛工作历时长、程序多、要求高,选拔出高质量的作品参赛是取得好成绩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我省根据全国竞赛的计划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该项工作的总体计划和具体推进步骤。将通过举办“挑战杯”竞赛江苏省选拔赛等手段,最终选拔推荐我省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竞赛,并根据全国终审决赛参评参展通知的要求,统一组团参赛。各地、各高校要根据全省的计划安排,认真做好本地本校作品的选拔、申报工作。
1 、各地、各校须在4月10日前,完成参赛作品的选拔工作。要依据《章程》规定完成对申报作品及作者的资格审查,通过选拔赛或充分评估论证等形式,择优推荐本地本校的优秀作品参加省级选拔赛。
   2 、各地、各校须在4月15日前将参加省级选拔赛的作品及作品申报书报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书附后,打印一式三份),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联系人:王慧、郭鼎,联系电话:025-83393586、83393597,E-mail:83393586@163.com。
   3 、享有本届发起高校资格的高校除3件直接报送全国组委会的作品外,可报送6件作品参加省级选拔赛;在第九届全国竞赛中获得参加全国终审决赛资格的高校可报送6件作品;其他高校最多选送3件作品参加省级选拔赛。各地申报作品数原则上不超过10件。
   4 、江苏省级选拔赛定于5月上旬进行。省评审委员会将在对申报作品及其作者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作品类别和数量,从科研院所、企业、部队及高校聘请专家,组成省级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5 、省级评审委员会将在5月中旬前把作品评审及修改意见反馈给各地、各高校。各地、各高校在认真分析、吸纳评审意见,并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于6月10日前将申报书和作品(一式五份)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6 、发起高校直接向全国竞赛组委会报送的3件作品(一式四份),必须于6月10日前向全国组委会办公室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点:南开大学团委,邮编:200433,同时报送一份至团省委学校部备案。
   7 、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参赛作品数额分配方案的规定,将我省的参赛作品及目录表于6月15日前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并组织参赛学生(含发起高校直送作品作者)在南开大学“挑战杯”网站上报送作品及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