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4-27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与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以对党和人民,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切实负担起维护“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学校及本部门、单位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万无一失。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节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发现的相关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三、认真抓好对学生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院系要在节前在广大学生中开展一次自我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特别是要针对新校区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黑车”出行,同时要明令禁止学生进入湖中游泳或戏水,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节日期间停止使用的有关场所和重要仪器设备要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部位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安全。要坚决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规范卫生操作,确保饮食卫生。同时,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和管理,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进一步健全与强化值班制度和信息工作
“五一”期间内实行24小时值班,各部门、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值班工作;新校区带班中层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带领全体值班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并确保值班期间通信联络畅通。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对影响稳定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和处理,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通报院长办公室,坚决杜绝重要信息的迟报、瞒报和漏报。


院长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