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10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规

日期:2007-06-28 来源:

各教学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2007-2010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规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附件1、2)以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近期急需进行2007-2010年共建项目规划及2007年的共建项目申报工作。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组织有关人员,选好项目,按照要求详细、认真地填写所有内容。现就申报工作做如下说明:
1 .申报的项目应突出我校特色优势学科和与之相关的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内容以本科教学为主。
2 .仪器设备购置以满足本科教学使用,突出专业办学条件的改善。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未来,突出主导特色。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以我校现有资源适当兼顾未来需要,提高资源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3 .每个申报项目应在一个年度内完成建设。项目实施年度根据学校要求可安排在2007、2008、2009、2010年进行。
4 .每个项目的资金申报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500万元,具体资金来源分配额度按:中央财政:省财政:校自筹为2:1:1分配。
5 .申请中央财政拨款和省级财政拨款资助费用只能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购置之外的如实验室队伍建设、环境改造、人员培训等费用可适当计入,不能过多。
6 .每个申报项目应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各教学单位要注意上报材料的完整性,例如表格格式、字体统一等;前后数据的引用要对应。
7 .各教学单位需上报的材料:
(1)《2007-2010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现状汇总表》(附件3)。
(2)《2007-2010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目标汇总表》(附件4)。
(3)各单位所编年度计划中各实验室建设项目的《XX实验室论证报告》;参考格式请见(附件5)。
(4)经学校批准后允许申报2007年的项目,需填写《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6)(含:封面、项目立项文本、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表、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支出预算表、项目可行性报告)。
8 .上报材料中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文档。由于时间较紧,希望申报材料一次成功,不再重复修改。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6月30日下午3点前将上报材料中的1-3项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第4项待学校论证后,相关教学单位再填写上报。 逾期没有报送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其责任由教学单位负责。
9 .此次申报工作任务重,时间短,希望各单位抓紧部署,认真组织,按期完成规划的申报工作。
10 .联系人及电话:
朱 军
86118849
Email :sjjxk@njit.edu.cn
财务处
教务处
2007年6月27


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空表).doc

财政部 财教[2007]78号文.rar

财政部 财教[2002]213号文(《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共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rar

2007-2010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现状汇总表.xls

2007-2010年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目标汇总表.xls

XX实验室论证报告-示范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