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发展性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通知

日期:2007-07-19 来源: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编制2008年部门预算的有关精神和学校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安排,于2007年7月份进行我校2008年发展性项目预算“一上”编制工作。望各教学教辅部门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本部门工作性质,编制2008年发展性项目预算。现将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预算编报原则:
1、实行限额申报原则。各部门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相应预算总额的120%。
2、实行严谨申报原则。应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办法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合理、有序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二、项目预算编报方法:
1、各单位应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具体职能范围,结合学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详细填报发展性项目预算,确定需在2008年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
2、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发展性项目详细的测算过程和依据(按提纲编写可行性报告)。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各单位在具体编报时,按“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格式填报。
3、“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在教务处http://jwc.njit.edu.cn/gwzd/zd02.htm页面中下载。
三、预算编报时间安排:
1、2007年7月30日前,各单位将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电子稿和书面稿各一份)
2、2007年8月5日前,教务处完成对各部门编报预算的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工作,并将最终审核、排序后的预算申报材料送交财务处。
3、财务处根据各职能部门审核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平衡,上报学校,学校审批同意后按规定时间上报省财政厅。
五、预算编报要求:
1、各单位应 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本部门预算,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本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各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预算应为急需、可行的项目。
3、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并报送本单位2008年预算,确保学校预算编制工作按期完成。对无测算依据造成无法核定的,以及不按时报送或不如实报送的单位,学校一律不安排预算。
3、因部门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程序,“二上”项目预算仅能在“一上”申报范围内进行选择,不得新增。故“一上”项目预算申报极为重要,项目名称必须规范,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4、为维护学校预算编制的严肃性,经学校院务会议讨论批准的2008年院内发展性项目预算,在具体执行及实施过程中,内容一般不得调整,资金不追加,经招投标减少的预算金额由学校统一调剂使用。学校将对批复安排的发展性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核,追踪问效。因此,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综合测算2008年的开支数,既不漏不丢,不多报、不虚报,又不脱离学校资金有限的实际。
财务处
200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