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组织关系接转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9-19 来源: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随着各地中学和高校党建工作的加强,近年来我校新生中的党员数量越来越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生党员(含 专转本 学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组织关系接转和管理工作,现做出如下规定:
1 、新生入校后,要及时审查组织发展材料,确认新生党员身份,报党委组织部审定并转接组织关系。凡无组织关系介绍信而自称党员者,不得编入支部,也不能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不收缴党费。
2 、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委员必须认真审查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看其发展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凡党员档案中缺少入党申请书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若本人确实没有写过入党申请书就被发展入党的,其党员身份一律不予承认;凡本人没有参加发展党员大会的,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凡入党前未经过培训的,要及时安排其参加由学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培训。对于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 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接收入党、介绍人是谁、党组织派专人与其谈话时间等 ,谈话须有记录。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突击发展以及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违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新生党员,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及档案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入党志愿书存在空缺、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予以纠正。若入党志愿书上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决议、谈话人意见等栏目部分空缺,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跟发展单位联系,并将入党志愿书寄回原发展单位补填。
3 、按《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方可发展入党。未满十八周岁发展的,将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4 、督促新生党员本人将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自带的党员材料交到所在基层党组织,由基层党组织审查整理好后,统一到党委组织部集体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开出方必须是县级以上的组织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老师接收新生党员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后,应集中妥善保存,同时检查党员介绍信的正误,并登记新生党员基本情况。新生入学一周后各基层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新生党员编入学生党支部。
5 、对新生预备党员要加强教育和考察,严格要求。预备期内新生党员要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支部党员要帮助其寻找差距,明确方向。预备期满召开转正大会时,对于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一年,届时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请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凡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待商定后酌情处理。
党委组织部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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