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9-20 来源:

为全面保障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秩序,维护校园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校区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体值班人员须严格履行职责,准时到岗。带班中层干部应认真组织签到,布置好当天值班工作;
  2、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值班的,须提前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总值班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主动调换,安排好代班人员,并及时通报校党委办公室;
  3、全体值班人员应切实加强责任感,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须根据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校园巡视工作,值班中层干部应深入学生食堂就餐,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5、发生突发事件时,带班中层干部须立即向总值班校领导汇报,并即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协调做好事件处理,并及时通报校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