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师生共建双文明活动的意见

日期:2007-10-19 来源:
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了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我校双文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合格人才,实现学校“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全面达A级,建设新南工”的“迎评”目标,现决定在全校进一步开展师生共建双文明活动。
一、共建形式
各院系以教研室、实验室为单位,后勤、校办产业以实体为单位,其他以校党委、行政编制部门为单位,与1—2个班级自愿组对挂钩开展共建活动。共建双方要签订师生共建双文明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共建双方各一份,院系及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一份)。
二、共建内容
共建单位要大力支持和积极参加学生的班级活动,深入开展以“创优良学风,树文明风尚,迎本科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活动,积极开展学风建设、班级建设、文明宿舍建设和给贫困学生送温暖等活动;班级学生要积极参加共建单位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积极开展“为您服务”、义务劳动、做好事等活动,共同推进优良校风、班风、学风的建设。
三、基本要求
(一)对共建单位的基本要求
1 .签订共建协议并有共建计划。
2 .每学期至少参加二次班会等班级活动。
3 .每月至少一次到学生宿舍、教室、食堂,了解共建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
4 .每学期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
5 .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其他形式的共建活动。
共建情况由各单位记好台帐,进行自评,并于当年12月15日前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考核后确定考核成绩。
(二)对共建班级的基本要求
1 .签订共建协议并有共建计划。
2 .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向共建单位通报两次班级情况,并听取意见。
3 .每学期至少为共建单位开展二次“为您服务”、义务劳动、做好事等活动。
4 .根据自身的专业特色,积极开展其他形式的共建活动。
共建情况由各班级记好台帐,进行自评,并于每学期结束前将自评小结报各院系,由各院系负责考核评分。共建活动情况将作为评选校优秀班集体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考核与奖励
由宣传部、工会、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及各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共建单位的共建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各共建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鼓励各单位在认真落实共建活动基本要求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实践开展共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丰富共建内涵,提高共建工作的有效性,使全校的共建工作呈现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思路创新、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
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交流和通报共建情况,对共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班级给予表彰,对存在明显不足的提出批评并限令进行整改。
学校对全年共建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中共188金宝搏委员会
二OO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