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0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日期:2008-03-05 来源:
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 2008 年的招生计划编制和招生宣传咨询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08 年江苏省地方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的通知》(苏教发函 [2008]7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 2008 年招生计划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和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发展实际,稳定招生总体规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层次结构,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年度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安排的总体规模
2008 年招生总体规模控制在 5850 人左右,其中统招本科 3650 人,对口单招本科 200 人,民办本科 2000 人。从今年起,不再安排专科招生计划。
三、招生计划编制的具体要求
1 、请各院(系)从学校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在招生规模安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中,将统招本科和民办本科招生计划统筹考虑,保证各类型、各层次招生计划的合理安排和落实。
2 院(系) 招生规模和 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安排要与基本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招生计划执行等实际情况紧密挂钩, 坚持保证重点、优化结构、兼顾一般的原则,切实发挥招生计划编制在学校专业学科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各 院(系) 应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学校建设应用型工程大学目标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优势专业、重点发展的专业、新兴交叉专业招生计划的落实和增加。认真研究并加大调整招生专业结构的力度,对生源质量好、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较高、人才需求市场前景好的专业,尽可能多安排一些招生计划, 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专业的招生
3 2007 年新报批专业在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原则上只按照 1 个班级进行编报。新增招生专业方向须经过学校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 、各院(系)对院(系)介绍及所属招生专业(方向)介绍需要进行修订的,请按照培养目标、主干课程就业方向三个方面进行修订。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名称须按照报批的规范名称进行编报填写。
请各院(系)将编制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见附表)和修订的院(系)及专业(方向)介绍于 2008 3 15 报送招生办公室(综合楼 301 室),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到信箱( zhfeng@njit.edu.cn )。联系人:宋峻峰,联系电话: 86118099
招生办公室
OO 八年三月五日



招生计划编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