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3-20 来源: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08 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类别
1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经费资助主要面向省属高校。
2 、申请项目类别为资助项目、指导项目、专题研究项目,各类项目可以兼报。如果申报系统中只选择资助项目,则不进入指导项目的评审立项。
3 、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在资助项目中专门设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和面向辅导员的专题项目,请各有关部门组织好上述专题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 申报要求
1、 2008 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研究领域见附件。
2、 申报的课题一般在 2 年内完成(至 2010 年底),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
3、 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 申报程序
1、 请申报项目负责人下载新的申报系统(下载地址见附件)。并请各部门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在《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打印《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并报送《申报登记一览表》和数据上报盘各一份至科学技术处。
2、 报送截止时间为 2008 4 5 ,将申报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联系人:黄文华,联系电话: 86118980 E-mail kjc@njit.edu.cn.
3、 项目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社科项目申报要求打印 次序装订。单位审查意见请申报者自行填写。
4、 申报项目每项交专家评审费 50 元。
5、 科学技术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履行初审手续,进行评审筛选后上报省教育厅
科学技术处
2008 3 20



附件:《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