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

日期:2008-05-12 来源: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分别于18日、19日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通知指出,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中组部通知要求,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地方的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代收后通过银行汇交中央组织部代转。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账号:02000033090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中组部还公布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联系电话:010-58586789、58588892,传真电话:010-58586892。
根据中组部关于“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请各地各部门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的精神,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的“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直单位党委代收后,通过银行汇至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统一转交灾区党组织,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省委组织部将为交纳“特殊党费”党员出具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交本人。户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账号:32001881336051167208,开户行:省北设(全称:省建行直属支行北京西路分理处)。联系电话:025-83392367、83393892,传真:025-83393800。
注:我校党员要交纳“特殊党费”的,可先将“特殊党费”交至本单位党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汇总后(含交纳人姓名及金额)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及时将“特殊党费”向中组部或省委组织部转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