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11-26 来源:
各有关部门、课题组: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此次中期检查的对象为2007年以来省教育厅立项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含指导性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项目研究的质量情况。
二、项目结项
此次结项的项目范围是指2006年以来省教育厅立项的、研究周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截止的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含指导性项目),同时对2005年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项目进行清理,原则上不再申请延期结项。
三、程序与要求
1 、请项目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二份,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二份,同时报送《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电子版一份(以上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3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4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12月22日前将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行政北楼406室)。联系人:黄文华;联系电话:86118980;邮箱:kjc@njit.edu.cn



科学技术处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2、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3、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4、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