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4-01 来源:
各教育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9]10号)和《188金宝搏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南工人[2006]16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09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参见《188金宝搏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参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可登录江苏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行政公文”栏查阅)。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结合组织推荐,各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本单位长期从事第一线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作为学校的教学名师奖申报人选,每个单位限报1名。
2、各单位要分别召开关于推荐人选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组织专家评审,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材料网上公示。
4、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获奖人选,并择优确定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请各单位于4月8日前将下列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1、推荐人选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2、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记录;
3、单位推荐意见;
4、推荐人填写的《188金宝搏教学名师奖推荐表》(一式2份,可从人事处网页http://rsc.njit.edu.cn处下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职务资格证书,能反映推荐人学术、技术水平并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限4篇)以及近五年以来获得省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事 处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