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8年度结题验收的校级科研基金自筹经费项目报销版面费的通知

日期:2009-04-21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老师做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学校决定对 2008 年度结题验收的自筹经费项目报销一定版面费。
一、报销范围
2008 12 28 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级自筹经费项目。
二、 报销额度
具体规定为:① SCI SSCI EI A HCI 论文每篇不超过 1000 元,每个项目限报 2 篇;② ISTP CSSCI 收录 论文、国家核心期刊(北图 2004 版)论文每篇不超过 500 元,每个项目限报 1 篇; 其它普通期刊论文不予报销。
三、报销程序
请项目负责人凭论文杂志(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和版面费票据,于 2009 4 30 前到科技处办理(行政北楼 406 ),过时为自动放弃。有收录的请带收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
联系人:张相琼 联系电话: 86118980
科学技术处
2009 4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