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5-31 来源: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
2009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请你们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的教育,及时汇总本单位毕业生党员的基本情况,按要求到我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基层党组织汇总《2009届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审核无误后盖章,并于6月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时报电子版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njit.edu.cn)。
2、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于6月10日开始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届时请各有关基层党组织指派5-6名学生党员到行政楼南楼327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申请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基层党组织同意并填写《200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缓转接登记表》(见附件一)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报电子版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njit.edu.cn)。组织关系保留期间,毕业生党员要自觉与原党组织保持联系,按期交纳党费,定期汇报思想和参加组织生活,所在党组织须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建立严格的暂留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信息采集制度,做到可以随时联系本人或家人,随时掌握毕业生党员动向,同时按要求将其编入支部,承担对其管理教育的责任。
4、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如到康尼公司工作等),须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的凭证,各有关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并严格执行本人签字登记手续,切忌由他人代转,严防丢失。
6、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如报到单位有变者,应持原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更改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者,学校不再为其重新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党员本人自负;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负责邮寄或传真(025-86118835)至我校党委组织部。
7、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由其所在基层党组织负责及时转出。
附件一:《200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缓转接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二○○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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