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09-08-18 来源: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苏组发【2009】14号)和省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将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09】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要及时将中组发【2009】11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共产党员。同时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开学后抓紧制定学习活动的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迅速掀起学习吴大观同志活动的热潮。

二、采取有效措施,务使学习活动取得实效。暑假期间,通过教学工作研讨会和学生工作研讨会,组织有关中层干部和辅导员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开学后,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开展学习活动;要组织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征文、演讲等活动;要组织党员在“新华网”上开展学习,参与讨论,接受教育,增强党性。要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知识分子党员、学生党员的学习活动。要利用校内媒体对学习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努力营造学习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不断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中共188金宝搏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