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国庆中秋长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9-25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开学以来,全校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保障了学校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但甲型H1N1流感病毒是一种新型病毒,人群因缺乏免疫力而普遍易感。据专家预测,随着秋冬季节来临,我省疫情将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国庆中秋长假将至,学生、职工开始计划探亲、出游、聚会等假期活动。为进一步加强防控,现就切实做好我校国庆中秋长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严重性、复杂性和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做好长期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思想准备,将防控工作纳入常态化和规范化管理,形成人人有责、人尽其责的防控工作局面。

二、继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要进一步广泛宣传有关防控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师生形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师生既不产生恐慌情绪,又不麻痹大意,积极配合,科学参与防控工作,确保校园稳定。

三、国庆中秋长假期间,为减少或避免流感感染,应坚持“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避免组织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要教育引导师生适当调整假期生活安排,可利用现代通讯如电话、网络等代替探亲、出游、聚会,尽可能减少假期外出。

四、长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及时了解师生出行动态,教育引导师生关注有关部门最新的旅行警告,尽量避开甲流高发地区;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去或不去人群拥挤、通气不良的场所;尽量避免与患有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的病人接触;减少与近7天内来自高发地区的人员接触。

五、假期内,辅导员、班主任应通过电话、短信等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要求学生坚持每天进行体温测试并做好记录。师生如出现流感样症状伴发热(体温达37.5℃以上)的,须及时到校门诊部或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根据医嘱,接受住院或居家医学观察治疗,治愈后,凭医院证明返校上班上课。

六、10月8日,各部门、各单位须对师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了解,10月9日师生返校后,开展全面晨检,并及时将晨检及师生因病缺勤情况报学校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七、坚持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长假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小组应确保通讯、信息畅通,发现疫情须及时报学校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坚决杜绝信息的漏报、迟报和瞒报。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