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江苏省第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公告

日期:2009-09-26 来源: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0964号)文精神,现面向全校教师、干部选派1名“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

一、挂职岗位及时间

张家港市南丰镇党委副书记(或副镇长)1名,一般任职1年。

如确因工作需要,在征得接收单位和本人同意、派出单位支持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任职时间。

二、人选条件

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高的科技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与挂职乡镇特色产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专业知识背景可为:机械、材料、自动化、冶金类)。

具体条件:一般具有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处级干部或处级后备干部(有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选不作行政职务要求)。

三、选派程序
1、公开报名。单位推荐与个人报名皆可。报名者需填写《第二批“科技镇长团”人选推荐表》(见附件),于 929日上午12点前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周玉霞,电话:86118833

2、组织推荐。党委组织部初审后,校党委常委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报送省委组织部。

3、确定人选。10月上旬,省委组织部根据选派单位的推荐情况,协商调剂,择优确定人选。

4、任职培训。10月中下旬,各有关市委和市(区)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科技镇长团”成员集中培训学习后,到各接受单位报道任职。

四、组织管理

1、“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科技镇长团”成员派出期间的工作视为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2、“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期间可参加任职所在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的评选;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任职地区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安排调研课题和经费,并享受当地补贴。休假、探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科技镇长团”任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作出鉴定,学校进行考核。

党委组织部

2009年9月26




附件:第二批“科技镇长团”人选推荐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