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青年基金)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日期:2009-11-26 来源:

根据学校领导班子调整、分工以及校领导联系教育教学单位的具体情况,学校党委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作了相应调整,并就有关内容向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对其责任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负有教育管理、监督检查的责任。要求针对责任对象的工作特点,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经常性地进行教育和督促,每年与责任对象至少谈心一次。

通知要求责任人要关心责任对象的廉政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向责任对象作了解,对其提醒;在责任对象违纪受到查处时,要根据组织的要求,对责任对象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配合调查,争取组织从轻处理。在责任对象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并受到组织处理时,责任人在配合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应对自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并书面报告组织;严重失职者,应主动请求组织处理。

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子网络,要做到责任人与责任对象关系明确,责任落实。

通知明确如有干部任免、调动、增补变动,网络系统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或责任对象,从组织人事部门发文之日起作相应变动。

日前,校党委书记吴建华已与校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图),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也与分管和联系本单位本部门校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号召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公约,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