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文件的通知

日期:2009-12-09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现将《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

附件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

附件三: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