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职工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再次紧急通知

日期:2009-12-21 来源:

截至到 20091221(星期一)下午530,职工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均已打印完毕。根据房产主管部门的要求,合同签订后必须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上进行网络确认,确认后需提前五个工作日报送房产主管部门完成鉴证。为赶在20091231日前完成所有合同的鉴证,让购房职工能够享受契税优惠。决定加快合同的签订速度,在20091223日晚900前结束合同签订工作,请尚未签订合同的购房职工速来我公司签订预售合同。

特别提醒:请职工前来签约时,务必带齐签约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因认购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按期签订或者签订后不能赶在20091231日前完成鉴证的,后果由认购人自行承担。

南京博学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