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通知

日期:2009-12-31 来源:

教职工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鉴证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请购房者于2010年1月4日、5日领取合同文本。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与地点:

时间:上午10:00—下午16:00

地点:行政北楼203会议室

未在上述时间领取合同文本的,从2010年1月6日起到本公司(至善路1号)领取。

二、预售合同文本须由购房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委托他人代领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三、本通知内容,请离退休工作处负责通知申请购房的离退休教职工;因公出差或由于特殊原因不在校内的在职教职工,请所在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南京博学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