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独生子女医疗保险的通知

日期:2010-01-08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2009年职工独生子女的医疗保险将于2010年3月到期,请有满14周岁—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独生子女的教职工到所在部门办理登记,机关请到机关分工会办理登记手续,各部门汇总填报《独生子女医疗保险登记表》(见附件),表格各栏目须填写完整。书面材料请加盖各部门公章报送到门诊部计划生育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mzb@njit.edu.cn.

登记截止日期:2010年1月14日,过期不候。

门诊 部

2010年1月8日



附件:独生子女医疗保险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