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1-12 来源:

各单位、部门和相关课题组: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办法》要求,为及时总结和高效推广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加强和完善课题管理与服务工作,学校决定近期组织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鉴定范围与要求

1、鉴定范围

我校2013年度立项的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见附件1)以及2011年度立项的延期结题项目(见附件2)。

2、鉴定要求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重大课题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关键词、文章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高校的重点课题(资助经费)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关键词、文章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其余各类课题一般要在省级或省以上报刊上发表2篇关键词与内容、文章课题高度相关的文章。

3)成果鉴定一般可通过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评审专家需填写函审意见表,见附件3)两种形式。

本次成果鉴定形式为专家会议评审,课题组应向专家组提交课题研究的主件、附件等书面或其它材料。

主件是必须提供的,包括研究报告或专著和工作报告;

附件是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一些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案例等。

二、成果鉴定程序及相关说明:

会议评审的主要步骤如下:

首先,由课题组主持人向专家鉴定组汇报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十五分钟以内,结合PPT

其次,课题组研究人员对鉴定组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有关座谈会;

第三,专家发表个人鉴定意见;

第四,休会,召开专家组会议并形成鉴定组的集体意见;

第五,鉴定组组长发表总结性意见并宣读专家鉴定组鉴定意见;

第六,鉴定组全体成员在“课题成果鉴定书”上签字等。

三、验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信息表(附件4),一式一份。

依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办法》(附件5),课题鉴定须向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提交:

《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6),一式四份

《课题成果鉴定书》(附件7),一式四份;

研究报告(格式不拘)或专著、研究工作总结各一份。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高教所邮箱gjyjs@njit.edu.cn, 由学校高教所统一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请本年度申请成果鉴定的各有关课题组于2015122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北楼518),本年度不进行成果鉴定的课题,请主持人提交十二五规划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8)。

联系人:黄成亮 联系电话:8611849913675158879

附件1:我校2013年立项的江苏省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附件22011年延期结题的江苏省十二五规划项目

附件3:课题成果函审意见表

附件4: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信息表

附件5:课题成果鉴定办法

附件6: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

附件7:成果鉴定书

附件8:十二五规划课题延期申请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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