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6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5-11-30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制定2016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进修类型

在职学历(学位)进修、国内高级访问学者。

二、程序

1.下达2016年度进修计划控制数

在职学历(学位)进修人员总数原则上应控制在本部门(单位)教职工人数的25%以内,年度申请学历(学位)进修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本部门(单位)教职工人数的10%以内。学校下达2016年度进修计划控制数。凡未列入年度培训进修计划的,学校不予任何资助。

2. 部门(单位)组织个人申请。申请人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进修计划申请一栏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自动生成的《188金宝搏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申请表》。

3. 部门(单位)审核,确定进修计划。部门(单位)按照学校政策规定对申请进修人员情况进行审核,优先推荐已被选入校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和培养计划的骨干教师。进修计划确定后,将审核结果填写至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前提下,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岗位急需情况,可适当突破学校下达的计划控制数。

4.学校备案。各部门(单位)审核后,将《188金宝搏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计划汇总表》、《188金宝搏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申请表》报人事处备案。

三、有关政策说明

1关于进修地点。

教师选择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单位原则上应为本市,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其他地区的,须为985211院校或进修学科全国排名前十的院校,且在报考前向所在学院和学校提交正式书面申请。

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其他人员选择攻读博士学位、所有人员选择攻读硕士学位,培养单位须为本市,学校不支持赴外地进修。

教师申请国内访问学者,须自行联系访问单位及导师。访问单位原则上应为本市。

2关于脱产攻读博士学位。

获得学校资助进修博士学位的教师,2016年新入学、20159月入学的,可申请1年脱产进修,第二、三学年工作量各减免20%20149月入学的,可申请1年脱产进修,第三学年不减免工作量;20139月入学的,可申请半年脱产进修,第三学年不减免工作量;2012年及以前入学的,可申请半年脱产学习。脱产学习期间工资、岗位津贴等待遇不变。申请脱产学习人员,须向学院及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相关协议。

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其他人员均为不脱产进修。

3.关于进修期间交通、住宿费报销。

2016年新获得学校资助,赴外地进修博士学位的教师,学校给予报销第一学年住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住宿费额度为2000/年(住宿应为接受单位学生公寓),交通费额度为3000/年,须凭相关票据报销。

四、有关工作说明

1.进修计划制定后,各部门(单位)应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进修落实到位。培训进修计划实施进程中,如需调整进修人员,须由部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审批后方可实施。

2.科级及以上干部学历(学位)进修须经党委组织部审批,中层干部学历(学位)进修还需经分管校领导同意。

3.即日起,在职学历(学位)进修人员取得学位后、国内访问学者完成学业及考核内容后,学校一次性报销学费。

4.各部门(单位)应加强对学历(学位)进修人员的管理。对于目前攻读学历学位超过培养期限人员(博士学位进修超过8年、硕士学位进修超过5年),应督促其尽快完成学业。各单位可通过奥兰人事系统部门账号查看本单位学历(学位)进修人员情况表

请各部门(单位)于 1218日前将培训进修计划交人事处师资科。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