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学生2015/2016学年寒假期间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日期:2016-02-20 来源:

即日起开始办理参保大学生于2015/2016学年寒假期间产生的异地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报销材料:

1、门诊:就诊发票、校园卡

2、住院:出院记录、费用明细及发票(均为原件)

办理日期: 222-----311(周一至周五)

8:30 --11:00 13:30 --16:00

办理地点:校门诊部二楼208 大学生医保办

咨询电话:86118055

医保办

201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