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18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64号)要求,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校决定于5月中旬旬至6月中旬期间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找准薄弱环节,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责任落实到 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责任、措施、监管、人员、预案五落实,以零泄露、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与重点

(一)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对安全工作制度、责任以及消防、交通(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管理、各类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及完善、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重点

1、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2、以学生食堂、教育超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3、以学校实验实训室、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为重点,着重检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配的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4、以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业、校内超市、门面房、在学校租用场地及合作的校外单位为重点,着重检查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的运行及维护情况;

5、以校内路面交通为重点,着重检查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交通标志是否完善;注重校车安全,严防重大事故发生;学生在校内不能骑电动车、摩托车,学生原则上不能开车到学校,确实已经开车来学校的,应停在指定地点,不能作为校内交通工具。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5 12 -5 24 : 各学院(中心)、部门自查、自纠;

525下午:由党办、保卫处牵头,分组分片区组织全校性安全大检查。

526-620:经全校安全大检查之后,仍有问题需要整改的有关学院(中心)、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于630前报党委办公室。

(二)各学院(中心)、部门自查

各学院(中心)、相关部门自查范围应覆盖本部门、单位管辖范围,内容包括对安全工作制度、责任以及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管理、各类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及完善、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三)全校安全大检查

在各学院(中心)、相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分组分片区进行全校安全大检查。将对检查不到位、敷衍塞责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将报请学校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整改阶段

经全校安全大检查的排查、总结之后,仍有问题需要整改的有关学院(中心)、相关部门,请按照要求于2016620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于630前报党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中心)、相关部门对检查中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整改措施,落实人员和责任,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有学生汽车开到学校的院(中心)务必做好学生汽车的登记,要求学生遵守学校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各学院(中心)、相关部门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校园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三)各学院(中心)、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整改;并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30前递交至校办(行政南楼303室宋老师),同时将电子稿发往yuanban@njit.edu.cn

党委办公室、保卫处

201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