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2016-05-24 来源: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行杯”江苏省选拔赛暨“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苏教高﹝2016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水平,我校将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与毕业校友联系,动员校友中的创业达人支持、参与本次竞赛。

2.各单位要做好在校学生的动员和组织工作,指导他们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科背景,积极参加本次校内选拔赛。

3.各单位要积极向学校举荐业界专家,并将专家信息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学校统筹推荐。

二、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三、参赛项目类型、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鼓励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研究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两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注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注册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推荐表及商业或项目计划书。同时需将相应的电子材料发送至xmgl@njit.edu.cn

六、报名时间

在线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62日,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63日。

七、联系方法

竞赛有关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贲老师,电话:86118087

八、竞赛奖励办法

竞赛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设置奖项,获奖学生由教务处颁发获奖证书,给予一定的创新学分,并择优推荐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行杯”江苏省选拔赛暨“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行杯”江苏省选拔赛通知

附件2:各类项目推荐表

附件3:商业或项目计划书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团委

工业中心(创新学院)

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宣传部

201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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