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08 来源: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教高[2016]17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首次招生的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专业

1)机械工程

2)复合材料与工程

3)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工程造价

5)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2、评估材料提交要求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2)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

3)专业培养方案

4)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报告

5)专业主要课程(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

6)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7)附件材料索引,包括支持数据与详细材料目录。

请各有关教学单位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做好新设本科专业自评工作,并于1020日前将以上评估材料(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至jyk@njit.edu.cn

联系人:胡晓清 联系电话:86118037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教务处

201698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doc (15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