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省教育厅“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8-05 来源:

各教学单位、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期间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凸显教材在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6]1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江苏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01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810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7年10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推荐数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教学单位申报的建设教材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重点立项建设教材5部,省品牌专业建设一期工程项目专业可额外申报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1部。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13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3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2、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13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3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2份。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并于201698日前将申报材料书面稿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北楼212室),电子稿发至邮箱jyk@njit.edu.cn

联系人:郑晓川 联系电话:86118029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附件3:参考专业分类目录(本科)

教务处

20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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