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188金宝搏产学研合作暨技术经纪人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限校内访问)

日期:2016-09-30 来源:

各院、部、中心及相关人员:

为贯彻执行国家及江苏省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调动我校师生员工从事技术经纪工作的积极性,构建完善的技术转移工作体系,促进我校的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经研究决定,启动188金宝搏产学研合作暨技术经纪人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是为推动我校技术转移工作而设立的专项基金项目。

二、申报条件

学校鼓励师生员工从事技术经纪及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此基金项目:

1)学校现、往届派驻地方的科技镇长团挂职人员;

2)承接过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的人员;

3)拥有一定的技术转移资源,有志于从事技术经纪活动的在校师生。

所有项目申请人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技术经纪人培训,再由科技与产业处择优确定立项项目负责人。

三、考核指标

本项目执行期为一年,执行期内,须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与10家以上规模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共建一批校企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实践基地等产学研合作平台;

2)组织各类产学研对接活动5次以上;

3)组织我校教师与企业联合申报省科技副总、省双创博士或地市级科技人才计划项目1人次以上;

4)协助我校技术转移中心建立1家以上技术转移分中心或技术转移联络站。

在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学校鼓励项目负责人积极从事以下工作,并根据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

1)推动我校与相关企业申报政府认定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如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2)积极挖掘资源,推动我校教师与相关企业联合申报省、市、区(县、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成果报奖,如产学研前瞻项目、地市及县市级各类人才项目及科技成果报奖等;

3)积极推动我校教师与相关企业开展产学研横向项目合作;

4)积极推动我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的转让;

5)积极推动我校与地方政府签订就业协议、与企业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促进企业参加校园招聘会等。

四、经费说明

本项目经费预算为6000元,项目立项后下拨3000元,立项半年考核合格后,下拨剩余经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五、考核与奖励

科技与产业处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项目负责人奖励,具体如下:

1)推动技术转移分中心或技术转移联络站建设,地方政府有合作经费支付学校的,学校到款经费的30%归技术经纪人支配;

2)推动省、市、区(县、市)级各类科研平台建设,学校有到款经费的,到款经费的20%归技术经纪人支配;

3)促进产学研横向项目合作,按不低于项目到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

4)促成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转让的,按如下方式奖励:转让金额10万元以下者,转让收益的60%归发明人,10%归学校,30%奖励技术经纪人;转让金额在10万元以上者,10万元以下部分,60%归发明人,10%归学校,30%奖励技术经纪人,10万元以上部分,60%归发明人,5%归学校,35%奖励技术经纪人。

说明:上述奖励均由相关项目或转让经费支出,个人所得税自理。

六、其他

项目申请人应认真填写附件的申请表,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后交至科技与产业处产学研合作科(行政北楼423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ulin@njit.edu.cn

项目申报截至日期为20161013日。

咨询电话:86118847 李老师、朱老师

附件1:188金宝搏产学研合作暨技术经纪人专项基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2:188金宝搏产学研合作暨技术经纪人专项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

科技与产业处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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