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限校内访问)

日期:2018-01-08 来源: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现就201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坚持总体规模稳定、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凸显办学特色等原则进行编制。

二、2018年学校招生总规模为6000人左右。

三、各学院(中心)要结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以优化专业布局,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持续提高教学质量为前提。在招生规模安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中,把重点放在专业内涵建设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根据现有的办学条件(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力量)与能力定规模,注重质量、规模、结构和效益的协调发展。

四、各学院(中心)紧密围绕社会需求和关联行业产业,跟踪“中国制造2025”等创新驱动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发展新兴产业专业。进一步调整、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完善招生计划与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在编制计划时充分考虑各专业的社会需求和专业近几年的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考生报考志愿率以及实际报到等情况。

五、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名称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审批的规范名称进行编报填写。

六、各学院(中心)就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建议可在《招生计划编报表》(附件1)的“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七、为全面、准确地向考生展示学校各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规范、严谨、真实、高效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各学院(中心)根据近几年学院发展及专业建设情况需对学院(中心)介绍及所属招生专业(方向)介绍进行修订。学院(中心)介绍按照历史沿革、专业设置、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教学水平、人才培养、优势特色等方面进行修订。专业介绍按照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课程、主要专业实践和就业方向(含继续深造方向)等五个方面进行修订。

八、请各学院(中心)将编制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见附件,须签字、加盖公章)和修订的学院(中心)及专业(方向)介绍于2018年元月19日前报送招生办公室(行政楼北204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zsb@njit.edu.cn

 

附件:

12018年各学院(中心)分专业招生计划编报表

2、各学院分专业生源情况统计表(分单位下发)

3、各学院各专业就业情况统计表(分单位下发)

教务处

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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